舊約描述一個人死了,是「歸到他列祖那裏」(創十五15,二十五8、17等),甚少提及死後的情況,更少論到復活。約伯記講述一個義人受苦,探討受苦的奧秘,其中涉及死後和復活的問題。
約伯與三個朋友對話中,提出一個問題:「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?」(十四14,《和》)《和合本》這個「豈」字,帶有否定的意義,讀下去感覺是「人死了不能再活」,至少存有懷疑的態度。不過這個問題是中性的,《新漢語譯本》作:「人若死了,還能活嗎?」這誠實的求問抱有正面的希望,因為上文引樹木為例:「樹木尚有盼望,若被砍下,仍可萌芽,嫩枝不斷生長。樹根雖在地下衰老,樹幹在塵土上枯死,但一有水氣,就會發芽,長出枝條像新栽的樹苗。」(十四7-9,《新漢語》)觀看自然界的現象,寒冬樹枯,但春天來到,又再發芽長葉。死亡豈是人的終結呢?
約伯的盼望在於一位救贖主:「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我這皮肉滅絕之後,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。」(十九25-26,《和》)譯作「在⋯⋯之外」這個介系詞,可解作「離開」(out of, away from),或「從」,意即「在」(in)。因此譯本普遍有兩個取向:一、《和合本》譯作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」(《和修》同);《呂振中譯本》:「我還要從我肉身之外瞻仰上帝」;二、英文譯本採取另一理解,指「在肉體內」,NIV:“Yet in my flesh I will see God”;猶太英譯本JPS:“while still in my flesh”。
「在肉體之外」表示約伯相信在末後的日子,當救贖主顯現的時候,他將復活以另一形體看見神。這樣理解和翻譯是根據上句:「我這皮肉滅絕之後」,身體朽壞,變成不朽壞的。另一譯作「在肉身中」表示身體雖然朽壞,仍能復活:「我必親自看見,我親眼見到,不是別人」(27節)。
這兩種理解和翻譯各有道理,難以取捨,都確定復活的盼望。《新漢語譯本》:「至於我,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,最終他必起來在塵土之上。我的皮肉這樣脫落之後,我必在我的肉身中看見神。」同節加上註:「或譯作『在我的肉身之外。』」